欢迎访问本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招标信息>>正文
关于规范办理受赠资产入账工作的通知
2018年04月09日 15:13     (点击: )

关于规范办理受赠资产入账工作的通知

为了鼓励捐赠、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更好地管好、用好受赠资产,特对受赠资产办理入账手续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单位捐赠我校资产后,受赠单位需根据受赠资产价值相关书面材料,由该部门资产管理员办理资产入账手续。

二、技术指标落后的仪器设备,须由受赠部门向资产管理处提出书面报告,由受赠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对性能指标审核并报业务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接受。

三、受赠资产到校后,受赠部门自行组织验收,并填写资产验收单,验收合格后由该单位资产管理员办理资产入账手续。

四、在此之前未办理入账手续的受赠单位,可填写捐赠设备汇总表交资产管理科并收集受赠资产价值相关书面材料,并由该单位资产管理员按程序办理入账手续。

五、受赠资产接收单位应对受赠物资进行价值确认。原则上,捐赠者应提供资产购置发票或发票复印件等价值证明材料。有价值证明材料(合同、发票及复印件等)的,按其价值证明认定;没有价值证明材料的,对于受赠的新物资设备可参照市场公允价确定价值,对于旧的物资设备,受赠单位应形成评估小组对受赠资产的规格型号、性能指标、使用价值等情况做出客观估价,按估价认定价值。

资产管理处

2018年4月8日

上一条:德州学院中文期刊项目竞争...
下一条:采购需求(技术参数)编制说明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