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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学院关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2006年12月02日 16:00 SystemMaster  未知   (点击: )
 

为贯彻《山东省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鲁教财字〔19998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0241号,以下简称《管理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对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鲁教财字〔200419号,以下简称《验收通知》)精神,规范我院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学院资产使用效益,迎接山东省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检查验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充分认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意义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管理办法》、《管理通知》和《验收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固定资产、开展检查验收工作的必要性,充分认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资产利用率,合理安排预算,促进学校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重要意义。

  二、组织领导

学校重新调整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另文公布),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协调全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固定资产和迎接山东省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检查验收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也必须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所辖资产管理业务的工作开展。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管委会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辖区的资产管理工作。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由于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齐心协力,相互配合。有关具体工作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

三、职责分工

1、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工作的组织协调、人员培训、代码编制、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修订、系统管理以及各项设备配置和迎接验收工作的协调;

   2、后勤管理处负责归口管理水电暖设施、植物等清理清查工作,并负责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数据初始转换、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工作;

   3、图书馆负责归口管理图书资料等清理清查工作,并负责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数据初始转换、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工作;

4.资产管理处负责归口管理其它类固定资产的清理清查工作,并负责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数据初始转换、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审核工作;

   5.财务处负责固定资产的增加、变动、处置的财务审核工作;

6.网络中心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维护和运行安全管理工作。

   7.各院、部、处、室、馆等部门和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指定系统安装运行的计算机,具体办理此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初始所需的资产核实、固定资产卡片整理及日后日常管理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安排的迎接验收的其它工作。

8. 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管委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资产管理和固定资产检查验收的迎评工作。

四、时间安排

200491-2004年9月10:设备配置、系统安装与数据初始,有关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工作,单位、人员、地点等规范化代码编制工作以及其他基础性准备工作。

2004910-9月20:单位资产管理员确认、培训工作。

    2004年9月20-11月15:开通调试系统,全校及各单位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清查、数据信息的确认录入工作,迎评材料的准备。

    2004年11月15-11月30:单位固定资产抽查核实工作。

    2004年12月112月15,校内组织模拟验收,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送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迎接上级部门的专项检查验收。

五、资产清查

    1.清查范围:(1)学校所属的各行政单位和教学科研单位;占有、使用学校固定资产的后勤服务单位和其它经济实体;(2)学校各单位所占有和使用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资料、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等。具体的资产范围以教育部规定的十六大类为基准,即:房屋及建筑物、土地及植物、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机械、文体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工具量具和器皿、家具、行政办公设备、被服装具、牲畜。

     2.清查原则和任务:此次清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专(或兼职)管理人员,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到领导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在彻底摸清学校家底的基础上,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新要求详细登记各类资产的信息项,为促进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3.清查依据:(1)以资产管理处的账目为基础对各个单位的设备进行彻底清查,清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详细记录,对新软件要求的信息以前没有的要增补,被查单位的有关人员要签字备案;对办公设备要求谁使用谁保管,谁保管谁负责,责任到人;公用部分要有具体人负责保管(如:教室、实验室、会议室、资料室等)。(2)房地产以资产处、财务处、基建处等有关单位账目为基础进行清查,没有登记的资产要登记入账。(3)图书清查以图书馆的有关账目和上次清查的资料为基础。

     4.组织领导: 德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固定资产清理清查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教学单位和后勤管理处、图书馆、学生工作处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自查工作。各单位工作小组和设备管理员名单于925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学校机关部门可以不成立工作小组,但要上报单位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名单。

5.清查方式:(1).自查之前各单位的账和卡要和资产管理处的账目核对,做到帐帐、帐卡相符。(2).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自查,逐一清理清查核对。(3).在自查过程中对资产的状况进行如实反映。对盈、亏的资产应给予登记并说明原因;对不能再用的应写出书面申请及时给予调剂或报废处理。(4).专用、专管设备,要能落实到使用者本人;共用资产要落实到资产管理员,由责任人亲自签名,真正做到“谁用谁管”。(5).图书资料的清查要按照图书管理的要求把全校的图书资料分为一般图书和电子图书两类,并按存放地点分别清查 、统计。(6)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及建筑物要进行图片管理(用数码相机对该资产多方位照相并录入管理系统)。(7).对房地产的清查如没有价值量和实物量记载的,由建造部门或财务部门积极配合给予查实,并复印其有关资料以备查阅;对于确实无据可查的,要经权威部门进行资产评估,然后入账。 (8).对于用自有资金购入的或接受捐赠的资产应全部列入清理清查之内,未被记入学校资产账的一律视为盘盈资产处理,坚决杜绝帐外资产的存在。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资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有关的文件精神,使全体教职员工转变“重钱轻物”、“重买轻管” 的思想观念,充分认识此次迎接检查验收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任务的艰巨性,明确任务和责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单位的清理清查和迎评工作。

2.各归口管理部门必须依照规定要求做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落实、设备到位。资产使用单位要重视资产管理员的选任工作,要求资产管理员责任心强,具有一定资产管理基本知识,能够熟练运用和操作计算机,并在时间上能够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按时完成。

3.固定资产工作验收合格后,学校将对工作认真,按时完成任务且工作质量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和物质奖励。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因此影响整个工作进度的,予以通报批评。

 

 

                             德州学院         20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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