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6-24 09:30:00,更正为:2026-06-29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6-24 09:30:00,更正为:2026-06-29 09:30:00。
异常低价审查: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木器及五金维修和保养服务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木器及五金维修和保养服务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木器及五金维修和保养服务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即木器及五金维修和保养服务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响应报价×50%。 (3)木器及五金维修和保养服务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45%的,即木器及五金维修和保养服务响应报价<最高限价×45%。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数量报价下,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