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现已下达,根据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为加快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意向和采购需求报送
1.根据上级规定,政府采购实行“意向公开”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续签项目及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免于公开采购意向。
2.各项目单位要加强市场调研和采购需求论证工作,论证后请将《德州学院招标项目采购需求》提交报送,预算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同时请报送《德州学院招标采购项目论证报告书》,另外,根据财政厅《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鲁财资[2023]2号),单价3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采购项目同时请报送《德州学院招标采购项目论证报告书》。
3.需经科研处、实验管理中心等主管部门审核实施的项目,应将项目采购需求提交给相应主管部门,由项目主管部门提交报送并实施。
4.办公设备和家具已选择《批量集中采购配置参考方案》、《办公家具配置参考方案》推荐配置的及续签项目,不需报送采购需求。
5. 报送时间:采购意向3月7日前,采购需求3月20日前。
二、合同签订与资金支付
1.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项目单位应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签订合同时,项目单位应严格依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评标报告确立的事项,按照《德州学院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德院政字〔2018〕30号)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证合同标的名称、技术规格型号、商务要求以及签订时间等合同内容的完整、真实和合法。
3.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合同签订后,应按合同约定尽快完成项目施工安装和验收工作,其中工程项目需要审计的,请各单位完成验收工作后,及时将有关资料交审计处尽快完成工程审计工作。根据上级规定,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原则上合同款应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
三、其他
1.财政厅、教育厅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包括采购预算申报、采购计划申报、意向公开、招标公告、评标(专家抽取、过程监控)、中标公告、合同上传、验收和资金支付等,通过网络进行监管并实施信息公开。其中,政府采购合同和履约验收报告要求时限如下: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告,验收意见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验收意见。请各单位务必将采购合同和验收报告及时交资产管理处,以便及时上传到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公开。
2.加快政府采购执行进度,提高我校采购预算执行的时效性,是规范我校政府采购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政府采购“提速、控价、保质”目标必然要求。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府采购意识,克服困难,多方协调,严格把控项目进度,自觉做到按时按质启动、按时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各个环节,尽快完成政府采购项目。
以上材料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厚德楼110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信箱dzxyzbb@163.com,联系人: 赵学杰,朱铭超,王岩,联系电话8985899。
资产管理处
2023年3月1日
附件:
1.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落实〈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
3.《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