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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机构调整和人员岗位变动后固定 资产交接调拨工作的通知
2020年06月30日 09:12     (点击: )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学校机构调整和人员岗位变动后资产账目、实物对应准确无误,明确各单位和教职工对占有、使用学校固定资产的责任,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做好固定资产的有序交接、调拨,根据《德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接内容

相关单位和个人占有、使用、借用或保管的各类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家具、图书资料等各类固定资产。

二、交接原则

1.因机构调整和人员岗位变动(含调离)等原因形成的资产信息变动都需办理资产交接、调拨手续。

2.机构调整(合并或拆分)原因形成的固定资产变动,原则上“物随人走”,由原单位和新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办理资产调拨手续。

机构合并调整的,原则上不变动资产占有、使用人,整体合并到调整后单位,由相关单位根据教学科研需要统一调配使用。

机构拆分调整的,为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连续性,各类资产要根据后续工作开展的需要进行调整、变动,原则上不得影响实验室、教研室等的整体体系。

3.因人员岗位调整形成的资产变动,原则上原岗位所用固定资产原则上全部留置原单位岗位使用。因特殊情况需带入现工作岗位的,须经原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资产调拨手续。

4.涉及“德州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内人员的单位信息调整的,由人员所在单位资产管理员提供书面信息到资产管理处办理变更手续。

5.机构调整原因形成的单位名称变动,待资产变动调整完成后,由资产管理处统一变更。

三、交接方式

(一)机构调整单位的资产调拨工作

1.机构调整新设立的单位要及时设置资产管理员,资产管理处负责设置资产管理员平台账号权限分配,做好资产管理员培训工作。

2.涉及机构调整(单位合并或拆分)的单位,由原单位资产管理员在“德州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导出资产信息,清点无误,经原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时,原单位资产管理员与资产调入单位资产管理员共同进行资产清点,清点无误后,按照机构调整后资产变动情况,填写“德州学院固定资产变动申请报告单”,双方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员签字、盖章后,报资产管理科进行资产信息变更审批和调拨、调账手续。

(二)人员岗位调整的资产交接、调拨工作

1.人员岗位调整后固定资产仍在原单位,但使用人发生变化的,由单位资产管理员直接在“德州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资产信息变更。

2.固定资产确需随人员变动而发生使用单位变动的,由资产调出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在“德州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导出资产信息,填写“德州学院固定资产变动申请报告单”,双方负责人、资产管理员签字、盖章后,报资产管理科进行资产信息变更审批和调拨、调账手续。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固定资

产交接工作,做到资产到人、责任到人。

2.各单位要严守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做好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处置、报废固定资产。

3.要爱护、珍惜各类国有资产,对出现固定资产流失和损坏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进行严肃追责。



联系人:李秀丽 梁起超 联系电话:8987833

点:厚德楼1104房间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0629



附件:德州学院固定资产变动申请报告单


德州学院固定资产变动申请报告单

申报部门: 申报人: 申报日期:

序号

资产编号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购置日期

数量

单价(元)

变动后信息

备注

转入单位

使用人

存放地点

 1











 2


































































 ……











转出单位意见:

转入单位意见:

资产管理处意见:


管理员:

管理员:

管理员: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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