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我校广大实验教学和实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学水平,促进实验技术水平发展,推动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质量,根据《德州学院实验技术项目立项及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德院政字[2009]32号)文件精神,于近期开展2014年度实验技术项目立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1. 实验技术与测试方法的研究与开发;
2. 现有实验项目的改造、新实验项目的开发;
3. 实验仪器设备及实验装置的自制、改造和重大维修;
4. 贵重仪器设备功能的开发(包括软件开发)与拓展;
5. 实验技术队伍建设与管理:实验技术队伍人事管理体制、机制及政策:实验技术人员工作量计算与评价体系;职称评聘指标体系;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激励措施等。
6. 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及措施:实验室安全与环保防范保障体系框架设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数字化网络管理平台;科研为主实验室的安全与环保工作管理机制及具体措施;师生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宣传、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含准入制);实验用危险物料采购、管理处置等环节的改革措施。
二、立项条件
1. 从事实验室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专兼职实验教学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等)均可按照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申请立项,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也可参与立项;项目负责人(含集体合作、课题组)只限申报一个项目,但可参与他人负责的项目工作;往年已立项但没有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报新课题。
2. 立项项目研究内容必须与实验教学、科研或实验室工作密切相关,从学校的实际出发,符合实验任务的需要,目标明确、立论科学、立意新颖、操作性强,有利于提高实验教学、科研和实验室管理水平。
3. 立项项目的预期成果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具有推广价值,能直接为实验教学或实验室管理服务。
4. 已列为国家、省、市及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或科研项目的实验技术部分,不得重复申报。
三、其他事宜
1. 实验技术项目立项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申请人认真填写《德州学院实验技术研究立项申请表》(请在资产管理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经所在院(部)审批、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送资产管理处110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qupsh@163.com。
2.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星期四)。逾期不予受理。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资产管理处网站。
联系人: 曲培树 联系电话:8983118
资产管理处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