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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德州学院2014年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效益评价的通知
2014年11月26日 14:55   未知   (点击: )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按照《德州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效益评价办法(试行)》(德院政字 [2011]41号)的文件要求,资产管理处将于近期组织专家对我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进行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效益评价范围

1.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类,单价≥10万元(I类设备)且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

2.一般仪器设备类,800≤单价<10万元(II类设备)且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

3.用于机房、语音室和多媒体教室的微型计算机类(III类设备);

4.评价统计时间范围:201391日至2014831日。

二、效益评价依据

1.《德州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效益评价办法(试行)》

2.《德州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效益评价支撑材料表》

以上材料可从资产管理处网站(规章制度栏目)下载

三、效益评价的考核方式及程序

1.学院自查阶段:由仪器设备管理责任人负责自查工作。自查阶段的主要任务和程序是:

1)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本学年度使用管理状况进行认真自查、总结;

2)依据《德州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效益评价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如实、准确填报;

3)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确认。

2.学校核查阶段:采取抽查、现场查看和座谈等方式进行。并对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和学年度使用效益情况作出总体考核评价。

被核查对象在学校现场评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含演示实验记录、实验内容记录等);

2)利用该仪器设备进行科研所取得的成果、获奖证书(包括发明专利等)或利用该仪器设备所做试验数据撰写的论文等;

3)利用该仪器设备进行社会服务的财务收入证明;

4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

3.公布考核结果

在效益评价小组将评价结果整理、汇总,报效益评价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布。

四、效益评价日程安排

(一)教学单位自评阶段:20141126日至1210日,各教学单位准备支撑材料并进行自评,1212日前将效益评价表及自评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资产管理处(综合楼1106),并将电子版发送至qupsh@163.com,相关表格见《德州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效益评价办法(试行)》

(二)学校评价阶段:20141215日至1219日,学校效益评价小组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复查,各单位具体评价时间另行通知。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41220日至1226日,效益评价办公室将校效益评价专家组对各部门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报效益评价领导小组审定后对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五、工作要求

本次效益评价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保证评价结果能够客观反映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实际管理和使用情况,各有关单位领导及实验室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积极配合,精心准备,安排好相关工作,确保本次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将把仪器设备的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实验室评优和今后实验室投入的重要依据,对绩效好、管理水平高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管理水平及效益低下的单位将减少其下一年度实验费份额和设备投入,并根据实际情况,限期整改,以达到“发挥效益,提高水平”的目的。

 

联系人:曲培树     联系电话:8983118

                                       

  

资产管理处

 2014年11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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