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根据《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的文件精神,2013年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即将展开,为做好申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现通知如下:
一、我校2013年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单位拟于9月中旬从4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选出。
二、各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为申报做好准备:
1.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
2.录制剪辑实验教学中心总体情况视频文件。其中应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各实验室设备与环境的全貌。视频文件制成不超过20分钟的ASF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
3.收集整理学校和实验教学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等文件。文件目录及所有文件制成1个PDF文件;
4.录制剪辑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包括特色实验项目、实验课程等。案例不超过3个,每个案例分别制成不超过15分钟的ASF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并将视频案例简介制成1个PDF文件;
5.制作典型自编教材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教材目录及所有教材制成1个PDF文件;
6.制作典型多媒体课件及其简介。课件要求可在浏览器环境播放,课件简介制成1个PDF文件;
7.学习国家、省级相关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网站材料,充实完善网站的相关内容,并及时更新相应材料。
三、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联系人:曲培树 联系电话:8983118,8987115
附件1: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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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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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
201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