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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通知
2017年06月29日 09:28     (点击: )

各教学单位:

6月中旬,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来我校检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6月23日,学校收到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德城公(治)责通字[2017]005号),根据通知书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见附件1,),建立专用危险化学品台账;

二、各单位于7月3日前对照《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见附件2)彻底清查本单位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落实本单位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存量和使用情况,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查明各单位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存量,并将统计库存清单(见附件3)上报实验室管理科,由实验室管理科汇总后报公安局备案。

三、各单位于7月3日前指定专人管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并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存储地点、管理人员名单报送资产管理处1106房间。

四、即日起严格领(使)用登记制度,各单位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加强管理,严格领(使)用制度,对领(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时间、数量、用途等信息认真登记,并填写《德州学院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领(使)用登记表》(见附件4),清晰记录易制爆化学品的流向信息等情况;使用剩余的易制爆化学品下须退回库房。

五、如发生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等情况,要及时上报资产管理处和保卫处,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公安机关。

六、严格落实《德州学院安全工作常态化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各单位要在每月20日前按时报送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德州学院安全工作常态化管理实施办法》的表2和表3,见附件5)。确保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使用规范化。

联系人:曲培树 联系电话:8983118

 

附件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附件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

附件3:德州学院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库存清单

附件4:德州学院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领(使)用登记表

附件5:德州学院安全工作常态化管理实施办法

备注:通知电子版及附件请在资产管理处通知公告栏下载

 

 

资产管理处

 2017年6月29日

 

附件【进一步规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通知.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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