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预算编制安排,为做好学校采购工作,现将编制2017年度采购预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要求,学校采购项目均须先申报采购预算然后实施,本次要求编制的采购预算包括所有使用2017年度预算资金的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项目(含已签署合同按规定需要支付2016年度合同款的项目和2017年度需要续签合同的项目)。各院部、各部门、校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应编尽编,编实、编准、编细,未申报年度采购预算(包括教学、科研项目经费和包干及创收经费等)的不予采购。
二、申报范围
1.货物:主要包括家具、公务服装、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其中台式计算机、台式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投影仪、复印机、桌面多功能一体机、空调实行批量集中采购)、车辆、电梯、制冷空调设备、空气调节电器、通信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药品、照明设备、锅炉、卫星通讯设备、广播电视地面发射接收及处理设备、政法检测设备、仪器仪表、农业和林业机械、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厨卫设备、医疗设备、医用器械及耗材、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无线电监测设备、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图书、教材、专用物资和实验耗材等;
2.工程:主要包括建筑物施工、构筑物施工,装修工程、
房屋修缮、水电暖维修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电力系统安装、供暖设备安装、燃气设备安装及其他大型设备安装,弱电工程、电子工程安装、智能化安装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和空调设备安装、电梯安装等;
3.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展览服务、法律服务、银行服务、车辆加油、机动车保险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印刷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和工程咨询管理服务等。
详细内容见2017年度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未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2万元以上货物和服务、5万元以上工程项目一并上报。
三、几点要求和说明
1. 各单位、各部门编制采购预算须全部在学校财务预算范围内进行,杜绝没有财务预算随意编制采购预算或者后期提出追加采购预算的现象;有关预算名称、预算金额以财务处下达的为准。
2.请各单位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预算安排,科学合理地安排好2017年度采购预算。其中教研项目经费、科研项目经费等,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的,报经费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其他经费采购预算报资产管理处。
3.关于2017年度政府采购的新规定:《关于公布《2017年度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鲁财采〔2016〕26号)第八条规定:“高等院校、医院耗材类采购:增加“耗材”品目,具体包括教学耗材和医用耗材。其中,教学耗材主要指“实验、实践教学中日常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医用耗材主要指“医疗过程中日常使用的低值易耗品”” 。
4.关于预采购问题。列2017年预算,在预算下达前确需提前采购的,可以进行预采购。申报单位如有预采购项目,需要在编制采购预算时说明,并落实财务预算,提前提出申请,以便办理政府采购预采购审批手续。
5.请各单位将2017年度采购预算安排建议数(与报送财务处部门预算对应)及项目申请书,详细填入《采购预算汇总表》(下载地址: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于2016年11月5日17:00前将的纸质版报综合楼110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信箱dzxyzbbgs@163.com,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8985899。
6.《采购预算汇总表》须经单位盖章、编报人员、主要负责人签字;没有采购预算的单位须在《采购预算汇总表》中填写“无”,经单位盖章、编报人员、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
7.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教职工,确保2017年度采购预算顺利执行。
资产管理处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1.采购预算汇总表
1-1 货物类采购预算表
1-2 工程类采购预算表
1-3 服务类采购预算表
1-4 办公耗材采购预算表
1-5 耗材采购预算表
2.省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3.2017年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4.2017年度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
5.批量集中采购设备配置参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