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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技术立项项目结项验收和2011年度实验技术项目立项的通知
2011年10月05日 22:07 SystemMaster  未知   (点击: )
 

各教学系(院)及相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鼓励、支持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不断改革、更新实验教学方法,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质量,根据德院政字[2009]32号《德州学院实验技术项目立项及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092010年度立项的到期实验技术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同时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1年度实验技术项目立项工作。此次结项及立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验技术项目结项

1. 验收范围

20092010年度立项到期的28项实验技术立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2. 材料准备

(1) 填写《德州学院实验技术研究立项项目结项报告书》,请从资产管理处网站上下载。

(2) 《德州学院实验技术研究立项项目结项报告书》中的项目研究总结字数不少于1500字。

(3) 有论文发表、教材出版、专利技术等相关成果的,届时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复印件;有实物产品(如自制仪器、软件产品等)的成果,要提供产品照片、功能介绍、技术指标、使用说明书等。

(4) 《德州学院实验技术研究立项项目结项报告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提交纸质材料两份和相关资料电子版。

3. 其他事宜

(1) 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的,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超期一年还不能够结项的,按取消该项目处理,并且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验技术立项。

(2) 通过结项的项目,列入校级实验技术成果奖的评选范围。

(3) 《德州学院实验技术研究立项项目结项报告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于20111111前送交综合楼1118房间,电子版发送至qupsh@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年实验技术项目结项报告书”)。

4)没有到结项时间的相关项目,如果项目已经完成,可以申请提前结项,结项后可继续申请当年实验技术项目立项。

二、实验技术项目立项

1.立项范围

1)实验技术与测试方法的研究与开发;

2)实验教学体系和实验教学项目的改革(须包含具体实验项目的设计与改进内容);

3)实验仪器设备及实验装置的自制、改造和重大维修;

4)贵重仪器设备功能的开发(包括软件开发)与应用;

5)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实验技术队伍管理等;

6)实验技术成果转化为教学、科研或有形产品。

2.立项条件

1)从事实验室工作者(包括实验教学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等),均可按照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立项范围申请立项,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可参与立项;项目负责人(含集体合作、课题组)只限申报一个项目,但可参与他人负责的项目工作;往年已立项但没有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再申报新课题。

2)立项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与实验教学、科研或实验室工作密切相关,从学校的实际出发,符合实验任务的需要,目标明确、立论科学、立意新颖、操作性强,有利于提高实验教学、科研和实验室管理水平。

3)立项项目的预期成果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具有推广价值,能直接为实验教学或实验室管理服务。

4)已列为国家、省、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或科研系统性项目的实验技术部分,不得分项重复立项。

3.其他事宜

1)实验技术项目立项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立项申请书(请在资产管理处网站上下载)填写完毕后,经所在系(院)审批、盖章后一式两份送资产管理处,同时交电子文档。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1121日。逾期不予受理。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资产管理处网站。

联 系 人:    曲培树         E-mail  : qupsh@163.com

办公地点:  综合楼1118房间     办公电话:898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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